6月初,山西朔州市通報了一起涉醫違法案例。朔州生殖醫院在醫療經營活動中,發布虛假廣告欺騙患者,肆意加價收費、甚至存在敲詐、詐騙和強迫交易等行為。
該醫院出現違規行為已不是初次。2020年該醫院曾因虛假宣傳的廣告被當地市監局通報批評;2021年7月,該醫院在廣告中宣傳不科學的功效保證,被罰款2萬元。如今,這家醫院的反復違法行為終于被公安機關調查,付出了相應的代價。
近些年來,隨著社會辦醫利好政策的不斷出臺,民營醫療迎來了蓬勃發展,相應也有很多不符合規范的事情發生。與此同時,國家不斷完善相應制度,只為規范民營醫療經營,為大家提供更放心的醫療服務。
那么民營醫療機構出現哪些問題,會被嚴肅處理呢?
1.發布虛假信息和廣告
不得發布含有保證治愈、治愈率、設計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等行為。未經衛健委相關部門審核和、以及違反《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發布的廣告也會被重點查處。
2.出借執業許可證
在《基本醫療衛生和健康促進法》中規定:偽造、買賣、出租或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由衛生健康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吊銷執業許可證。
3.超范圍執業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超出登記范圍執業,并累計收入3000元以上或給患者造成傷害的,要處以3000元罰款并吊銷執業許可證,并且以后也不能再開辦醫療機構了。
4.誘導消費、過度診療等行為
禁止“醫托”,加強對亂收費的檢查、查處拆分手術或檢查等行為,以及沒按照要求公示醫用材料、藥品、和醫療服務等行為。如果醫療機構出現違規誘導或過度醫療、術中加價等行為,將會納入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以及信用體系管理中,并在社會上公布。
5.醫護配備問題
根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醫護人員的數量要滿足臨床需要。近些年來,也有很多醫療機構因為病床配備護士不夠而被警告或者扣分。因此一定要引起重視。
6.欺詐騙保
在國家發布的《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指出:國家對欺詐騙保行為零容忍;在追究該行為的同時,完善監管方式,通過大數據實時來智能監控,以及建立起監督檢查常態機制等等。
7.醫療器械過期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明確:經營、使用無合格證明的文件、失效、過期的醫療器械,或未依法注冊的醫療器械。以上行為會被藥品監督管理部分責令改正并沒收相關器械;同時對貨值不足1萬元的,處以2萬到5萬的罰款。1萬元以上的,處以5倍到10倍的罰款。
8. 處理醫療廢物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規定,如果沒有把廢物按類放置到專用包裝容器中,會被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如果逾期不改,將被處以5000到3萬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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