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銷售、使用劣藥,北京一家中醫醫院被罰17萬!
除了北京,還有廣東、山東、天津、廣西省的多家醫療機構收到了監管部門的罰單。有些是明知故犯,試探法律的底線,有些是毫不知情,花十幾萬買了教訓。
作為醫療機構,更應該把好藥品質量關,讓老百姓吃上放心藥。今天這篇文章,一分鐘梳理注意要點,幫您規避用藥風險!
——什么樣的藥品算“劣藥”?
根據國家《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藥品被污染;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藥品過期;擅自添加防腐劑、輔料。這些都屬于劣藥。
——銷售劣藥是什么后果?
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按照違法藥品貨值金額,處以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不足十萬的,按十萬元計算,貨值金額不足一萬的,按一萬元計算;情節嚴重的,還會被當地市監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醫療機構使用和購買藥品時,應該注意什么?
1、購進藥品時,要注意采購來源和保留憑證。比如是否按照《藥品管理法》,從具備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廠家采購;有無留存銷售憑證以及國家規定的相關資料,有沒有建立真實完整的采購驗收記錄。如果購進藥品沒有妥善保管票據,也有可能被定性為“非法渠道購藥”。
2、藥品管理中,要注意存放問題。比如,是否按藥品說明書標注的儲存條件儲存;藥品儲存區域是否有采取防凍、防潮、避光、通風、防蟲、防塵、防鼠的措施。我們常見的藥品存放問題就包括:儲存條件差、冷藏設備不全;溫濕度計配備不全;藥品混放,錯誤堆疊;沒有專業的藥學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看管;沒有定期檢查藥品、例行檢查記錄等等。
用藥安全無小事,這些問題,診所、衛生室千萬別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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