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設置標準》),要求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應當為中西醫結合診療水平全國領先的三級甲等智慧醫療綜合醫院,具備涵蓋多個專業的獨立設置中西醫結合或中醫科室,中西醫結合、中醫執業醫師占全院醫師比例不低于10%。
《設置標準》指出,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要發揮中西醫結合智慧醫療診療服務在治未病和慢病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將中西醫結合智慧醫療診療方案用于慢病診療和健康管理;具備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的能力和經驗,參加國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援救治,其中,中西醫結合或中醫醫師參與不少于4次;有協調、指導各級醫院救治大規模創傷或傳染病患者的能力和經驗。
《設置標準》還指出,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應建立覆蓋全國的中西醫結合智慧醫療專科聯盟。已成立至少3個中西醫結合相關專業的專科聯盟,且每個專科聯盟成員單位不少于100家,覆蓋不少于30個省(市)。近3年,專科聯盟開展疑難危重疾病會診不少于1000人次/年。醫院開展臨床路徑管理,納入病種數量不少于120種,其中中西醫結合、中醫病種數量不少于20種。
以下為《設置標準》原文。
關于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十三五”國家醫學中心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國衛醫發〔2017〕3號)、《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國衛辦醫函〔2019〕45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中西醫結合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保障能力,我委聯合國家中醫藥局組織制定了《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西醫結合醫院申請設置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的相關標準另行制定。
附件: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pdf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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